申请劳动仲裁要准备哪些材料?最核心的是四样: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证据材料清单,另外还要提供被申请人(用人单位)的主体信息。材料齐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 5 日内就会给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先说结论
| 材料 | 说明 |
|---|---|
| 仲裁申请书 | 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多人时相应增加) |
| 身份证明 | 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
| 劳动关系证明 |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
| 证据材料 | 与请求对应的证据及清单(一式两份,注明证据名称、页数、证明目的) |
| 被申请人信息 | 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
| 程序要点 | 规定 |
|---|---|
| 管辖 | 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 受理决定 | 收到申请之日起 5 日内 |
| 审理期限 | 受理之日起 45 日内裁决,复杂可延长但不超过 15 日 |
| 是否收费 | 劳动仲裁不收费 |
| 先裁后审 | 劳动争议一般须先经仲裁,对裁决不服才能起诉 |
三个关键提醒: ① 仲裁请求要"一项一条"写清楚,金额要算出来(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64000 元"),笼统写"依法赔偿"不利于裁决; ② 证据要编号、列清单、写证明目的,别一股脑交一摞;关键证据保留原件备核; ③ 仲裁不收费,但耽误的是你的时效——先立案再补充材料,往往比"等材料齐全"更稳妥。
一、仲裁请求怎么定:先给解除行为"定性"
请求写什么、写多少,取决于解除行为是合法解除、协商一致解除还是违法解除。定性错了,钱就少要了。
裁判规则用人单位经征得劳动者"同意",组织劳动者"抓阄"并以"抓阄"结果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因不具备法定解除事由、未遵循法定程序构成违法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给你的启示这条规则极其实用:用人单位用"协商一致"的外衣包装单方解除的,法院会看实质。"抓阄""自愿报名""轮岗优化"这类安排,如果没有真正的协商一致,仍可能被认定为单方解除。所以在仲裁申请里,请求项要按"违法解除赔偿金"来写,而不是接受公司主张的"协商一致解除+N"。
二、以"违纪"为由解除,重点攻这几处
如果对方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解除理由,仲裁中的攻防重点很明确。
裁判规则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审查劳动者的行为是否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业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或者对他人造成严重人身、财产损失。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设置了纪律处分类别的情况下,应判断劳动者的行为属于规章制度中的哪一具体情形及其行为后果,同时考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要求,判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如果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未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予解除劳动关系的严重程度,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给你的启示把这条规则拆成四个"攻击点"写进质证意见:①规章制度本身是否有效(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是否向你公示告知);②你的行为对应制度里的哪一档处分;③是否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要有证据,不能凭推测);④是否与你的岗位职责相适应。四点里攻破一点,对方的解除理由就可能不成立。
三、材料准备清单
- 【身份与主体】
- · 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 · 用人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出)
- 【程序文书】
- · 劳动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签名并按手印)
- · 证据清单(编号、名称、页数、证明目的)
- ·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律师或他人代理)
- 【劳动关系与用工事实】
- · 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工牌
- · 工资流水、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
- · 考勤记录、排班表、打卡截图、工作群聊天记录
- 【争议事实证据】
- · 解除通知、辞退录音、谈话记录
- · 加班证据(审批单、任务指派、成果提交时间戳)
- · 医疗诊断证明、事故认定书(涉工伤/病假)
- · 规章制度文本及公示告知证据
- 【结果性证据】
- · 你已向单位主张权利的记录(催告、聊天、邮件)
仲裁申请书自己写可以吗?
可以。核心是"请求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对应"。但如果金额较大或涉及违法解除、工伤等专业问题,建议先咨询律师再提交。
我该去哪里申请仲裁?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两者不一致时,通常由履行地仲裁委管辖更为便利。
公司不出庭,会影响结果吗?
不会。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对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除特定终局裁决情形外,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期间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及时申请变更或追加被申请人,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股东存在未依法清算等情形的,可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一句话: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证据清单+单位主体信息,五样齐了就能立案;5 日受理、45 日出结果、不收费。动笔前先把解除行为定性清楚——是协商一致、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直接决定你请求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