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停工留薪期是多久?核心一句话: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期限上,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也就是说,最长可达 24 个月。注意这是单位掏钱,不是工伤保险基金。

先说结论

阶段待遇谁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用人单位
停工留薪期长度一般 ≤12 个月;经确认可延长,延长 ≤12 个月——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待遇基金/单位(视参保情况)
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基金/单位(视参保情况)
生活不能自理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或按标准支付护理费用人单位
注意避坑

三个提醒: ① "原工资"不是最低工资。是按你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单位按最低工资发是少发的; ② 单位不能以工伤为由辞退你。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单位不得依经济性裁员等条款解除; ③ 停工留薪期需要确认。期限长短通常参照医疗机构意见和当地停工留薪期目录,有争议时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一、先确认"是不是工伤"

停工留薪期待遇的前提是工伤成立。有两种情形容易被忽略: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5-12-3-007-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 (2023)桂10行终254号)

裁判规则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未送医院抢救,发病后48小时内死亡的,要结合发病原因、未及时就医事由、救治过程等证据综合考量应否认定"视同工伤"。职工因连续工作导致身体不适,虽未径直送医,但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

给你的启示"突发疾病 48 小时"是视同工伤的关键通道,实践中常因"没直接送医院"而被拒。这条规则告诉你:是否径直送医不是唯一标准,要结合发病原因(如连续工作导致身体不适)和救治过程综合判断。家属维权时要重点收集工作强度证据(连续加班记录、排班表、同事证言)和发病到死亡的时间线。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5-12-3-007-002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 (2024)辽行再6号)

裁判规则1. 认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为"非本人主要责任"时,对于交通管理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社保部门应当围绕职工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大小等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取得的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作出认定。……2. 单方交通事故并不必然是职工对事故发生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只有有充分证据证明职工对事故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才能认定职工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

给你的启示这条规则对单方事故的职工特别有利:"自己摔的"不等于"自己负主要责任"。交警无法认定责任时,社保部门有义务主动调查核实,而不能直接以"责任不清"为由不予认定。所以遇到这类争议,要在申请材料和复议、诉讼中明确要求人社部门履行调查职责,具体标准参见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二、停工留薪期怎么算、怎么延长

  • 起算: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按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确定;
  • 一般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 延长: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延长不超过 12 个月;
  • 终结: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伤残待遇执行;此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要准备的材料
  • 【主张停工留薪期待遇要准备】
  • · 工伤认定决定书
  • · 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休假建议(写明建议休息期限)
  • · 工资证据:受伤前 12 个月工资流水、工资条、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 · 单位发放记录(证明单位按月少发或未发)
  • · 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证据(如需要)
  • 【常见争议点】
  • · 单位按最低工资或病假工资发放 → 应补足至原工资福利待遇
  • · 单位在你治疗期间解除合同 → 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 · 延长申请被拒 → 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
停工留薪期工资由谁发?是基金发吗?

不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标准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停工留薪期最长多久?

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即最长约 24 个月。

单位只按最低工资发,合法吗?

不合法。停工留薪期内应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差额部分可以要求补足,协商不成可投诉或申请仲裁。

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能解除合同吗?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违法解除的,可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还没好,怎么办?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构成伤残,按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参见十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法条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一句话: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一分不能少,最长 24 个月,钱由单位出。单位按最低工资打发、或在治疗期把你辞退,都是可以反击的。